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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取消" 颓废★半根烟 "版主资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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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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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发表于 2006-11-28 15:36:0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平白无故先对我进行侮辱................

还装做没骂人的样子.....................说什么文明......................真是虚伪...................从来没看见什么人这么垃圾的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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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2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11-28 15:55:00 | 只看该作者

几次用猪,智障等字眼对我进行攻击.............忍无可忍之下,我进行了还击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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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3
发表于 2006-11-28 17:02:00 | 只看该作者

希望看到的朋友先去看下我们在杭职和心情驿站发的帖!

我想一般人的话应该可以看出那都是玩笑吧~~~

而且,你的所谓的还击还真是像暴风雨般的狂野啊!

在这里我也学到了一个教训:以后在没有了解一个人的性格之前

我不会在跟其开玩笑了!

这见事我本来就算了既然你在这帖出来了那么好

希望看到的人都来评评理,谁对谁错,我想每个忍心里都有一杆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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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4
发表于 2006-11-28 17:27:00 | 只看该作者

争吵其实是没有休止的,我建议这件事就到此为止,化干戈为玉帛.

请斑竹以后发帖的时候注意自己的言行,也请大家不要互相攻击,论坛虽然言论自由,但是也要尊重别人,尊重自己!OK~

其实斑竹有时候开玩笑或者什么的也有的,大家也不要太在意了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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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奋斗
    4 天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370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    5
    发表于 2006-11-28 17:39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版主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控制自己。。倒个欠也就算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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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6
    发表于 2006-11-28 17:40:00 | 只看该作者

    同意!今天偶有一万个开心的理由!Happy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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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奋斗
    4 天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370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    7
    发表于 2006-11-28 17:46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QUOTE:
    以下是引用颓废★半根烟在2006-11-28 17:40:00的发言:

    同意!今天偶有一万个开心的理由!Happy~~~~

    你自己搞定吧。搞不定只好撤销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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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8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11-28 17:54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我今天才知道,原来玩笑是拿别人的人格来开的..............你可真是文明人文化人呀..............一再说些轻视侮辱的话,却可以拿出如此冠冕堂皇理由..............你真是一个连尊重和限度都不懂的绅士# K9 y4 t$ j6 \, ^6 \4 J
    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-11-28 17:56:31编辑过]
    1 ~6 G) v0 ^8 k4 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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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9
    发表于 2006-11-28 18:02:00 | 只看该作者

    好了,LSD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了?

    这件事就到此为止!OK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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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10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11-28 18:07:00 | 只看该作者

    可是我觉得,你还没学会尊重~~~~~~~~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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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
    发表于 2006-11-28 18:11:00 | 只看该作者

    好吧~~~

    这件事我是我的不对~~~

    没有认识到我开的玩笑,也许别人不这么认为

    并且在这申明,以后绝对不会再有这种事发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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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12
    发表于 2006-11-28 20:56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发生暴动了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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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3
    发表于 2006-11-28 21:41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呵呵....水的快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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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14
    发表于 2006-11-29 11:10:00 | 只看该作者

    奇迹的发现我的字被屏蔽了。....

    发了什么了???????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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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15
    发表于 2006-11-30 04:05:00 | 只看该作者

    都没的好

    先都屏遮了....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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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16
    发表于 2006-11-30 20:39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支持楼主,撤消这个斑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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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17
    发表于 2006-12-1 20:38:00 | 只看该作者

    路过。..

    顺便说下。..

    玩笑真是不能乱开的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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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18
    发表于 2006-12-14 11:23:00 | 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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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9
    发表于 2007-1-20 17:46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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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
    发表于 2007-1-29 19:07:00 | 只看该作者

    饭可以乱吃 玩笑不能乱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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