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19楼一条帖子《看起来气质女生竟然教养如此低下》引发热议,点击量达50多万。 发帖人孙先生在帖子里,首先发布了几张女孩的照片,女孩(眼部打了马赛克)看上去像在一间橱窗前做模特。 接着帖子叙述事情经过—— 约两周前,照片中的女孩看了他家房子后要求租房,但要求把房里的水龙头换成冷热水都有的,床垫必须买新的,他都答应了。之后自己和女孩签了合同,女孩先支付了1300元作为租房订金(注:孙先生帖子中的几处表述均为“订金”而非“定金”、“押金”)。 签合同4天后(10月12日晚)女孩来电,称要住在一个朋友房子里,不租他的房了,要求按天数扣除租金后退还租房订金,他虽表示吃惊但仍答应了。 次日早上8点不到,女孩再次来电,径直问他中午什么时候过来(退订金)?他心里不痛快,说了一句“我还在睡觉呢!”后挂了电话。 之后双方在微信中起了争执,女孩称他“玩套路”,他称女孩“应学会礼貌说话”。后来女孩发来短信:“你赶紧把订房的订金退给我,不然砸空调还是砸冰箱你自己选吧。” 10月18日,他房子里的全部家具和空调被砸,内部线路被剪断。 据孙先生表示,事后他做了三件事:1.在19楼发帖公布女孩的照片、名字、工作单位、电话号码(随后隐掉)、聊天记录等;2.请物业调取监控录像并去辖区派出所报警备案;3.咨询律师,考虑究竟对女孩从宽处理还是从严报案。 昨天中午,我打通孙先生的电话,他语气疲惫地告诉我,女孩毫无悔改之意,反告他侵犯隐私,要求删帖。“我下午再跟她做最后一次协商”。 稍后,涉事女孩也在19楼发帖“反击”,称自己提出退租孙先生的房子后,对方开始痛快答应退还押金,但始终没有给出准确面谈时间和地点,还要求自己给他发微信红包。协商无果,10月13日上午她给孙先生打去电话希望尽快给答复,几次无人接听,最后一个电话对方情绪激动,表示自己在休息就挂断了电话。其后再度通过微信找他沟通(女孩承认态度不好),被对方直接拉黑微信。 女孩在帖中表示,整个事情经过一目了然。“房东如果诚意要退还押金,转账很方便根本不需要见面约谈。第二,不愿意退还押金(注:女孩的帖中的几处表述均为‘押金’而非‘订金’、‘定金’)是其次,微信聊天让我给他发红包,明眼人也清楚这是想趁机再捞一把。” 女孩还表示,自己只是发了“砸房”的恐吓短信,但只是停留在文字并未真正行动。“对方竟然自导自演这样一场闹剧令人生畏!” 女孩称自己很无奈,孙先生发布帖子后,她所有个人信息都被公布于众,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,甚至自己父母都被“拖下水”。帖子中坚决地表示,“如果双方有对簿公堂的必要,我也决不退缩,孰是孰非,我相信法律公正。” 下午3点多,剧情又有反转。楼主孙先生发帖称,女孩的母亲答应赔偿自己3000元,自己也答应不再追究。“回顾自己也年轻过,也有过冲动的时候……我发帖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,现在想来,也许是错了吧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。” 后来记者再次联系孙先生,未能接通电话。给女孩的电话通了,她礼貌地说,“事情对我影响太大,已不想多提。双方也已经协商好了。” 快报“律师来了”栏目签约律师、浙江蕴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孔春凤了解事情经过后表示,租房签约后遇租客违约,如果合同上写的是定金,则房东不需要退钱给租客;如果写的是订金,则须双方协商处理;如果写的是押金,就看合同怎么约定,如规定违约了押金不退就不能退。除非特别规定,否则如果收押金那方违约,那最多押金退回。另外,如果女租客确实砸了房东房子,此举显然欠妥,房东可要求她承担相应损失。房东如决定网上发帖,应隐去租客个人隐私,如果将其个人信息公布到网上造成对方损失,那么对方也有权要求房东作出相应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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